法律问答

男的开车撞人害怕了妻子去的交警队没逃逸这样有罪吗,保险公司保的全险,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险公司还会赔偿吗?男的开车撞人害怕了妻子去的交警队没逃逸这样有罪吗,保险公司保的全险,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

2019-04-26 06:2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肇事逃逸,须承担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 驾驶人员开车撞到人,又构成逃逸的,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所以,撞人了保险出钱还是先垫付这一问题需要视情况而定。对于肇事车辆已经参加第三方强制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超过保额的金额,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超过交强险的部分不予以赔偿。   
    1、交强险: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A、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B、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C、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交强险的免责范围:   ①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A、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B、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D、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并非交强险的免责范围,因此,交通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理赔。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交通肇事逃逸是汽车商业险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在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范围内免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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