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理赔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保险
合同、保险单据;
4、行驶证、驾驶证;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等其它材料。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