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工一个多月了,在陕西渭南装光伏发电板,老板活跟不上干,当误了一个月,还扣生活费,问这误工费怎么办呢

讨薪
2022-12-11 16: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允许受害人在其所主张的误工费的期间去上班,但是如果受害人去上班的,那么无法申请这个期间的误工费。只能就其实际的误工时间内的损失来主张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劳动者无法提供误工费证明的,一般都是参照受诉地法院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相同的行业也无法参照的,可以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期间上班法律允许,但是一般误工费期间指的是不能工作的期间,如果去上班的,那么相应的则证明可以工作,这个误工费期间就不存在,也就无法申请这个期间的误工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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