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材料是什么

社会保险
2022-12-11 16: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办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门诊首诊病历、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的须有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他。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材料为:
    1、工伤待遇偿付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申请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其他。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