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约定夫妻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未过户,效力如何

协议离婚
2022-12-11 16: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但未过户协议有效,但房产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未过户房产导致其存在产权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约定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便不会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若双方已领取离婚证的,则一般不能反悔,即如果房屋产权归属方一方反悔的,或者该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其反悔不能发生效力;但是如果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而反悔的,并且该房屋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反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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