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男方不一定可以请求女方返还礼金。法律规定离婚后男方能拿回礼金的情形是: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在一起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礼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礼金。但只要没有上述情况出现,男方就不可以从女方处拿回礼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