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六月份经过中介租了房子,说好只租两个月,到了签合同那天,合同上显示是租一年的合同,签合同时房东,中介都在,当时就问了中介,中介说可以租俩月,但是合同改不了,到时候两个月租期满了之后,不收取任何费用,转租的话也是他找人,跟我们就没关系了,当时中介还给写了保证书,签了字,化了押,但是现在房东要我们交付下个月的房租,说是合同上是这么写的就算转租也要先交房租,等到找到转租的人了,才会退还租金,当然我们是不想交的,毕竟当初的事情是说好的,他本人也在场,我们也是第一次租中介的房子,现在是不知道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了

房屋中介纠纷
2022-12-11 17:0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双方约定,如中介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给您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 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想转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明确允许转租的可以直接进行转租。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的物品应当及时由承租人搬走,并且承租人需要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决定续租或者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的,则可以暂时不处理其物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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