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小股东,大股东现在不需要我们再厂里工作了,可以让他全额退股吗

股权转让
2022-12-11 17:1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股是指由享有股权变为不享有股权。员工若是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权,则法定期限内不能转让,可以通过离职方式退股。股东退股可以对内转让也可以对外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在我国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的情形:
    1、股权转让;
    2、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3、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4、股东退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没有权力要求股东退股。但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由此导致股东的股份减少或被完全收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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