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是别人的但是房子是自己建设的拆迁了该怎么分

拆迁补偿
2022-12-11 17: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视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 老房子拆了地皮不属于个人。我国土地分为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其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个人无法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关于农村耕地征收与拆迁的区别,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在这里要区分一个概念,什么是征收,什么是拆迁,其实从总的方面讲都叫征收;那么在征收的前提下,遇到房屋就是要拆了,这就是拆迁,在这里主要包含了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主要是房屋征收,坐落的土地同时收回,集体土地的征收有房屋的,房屋是按照附着物这个概念来处理的,也是农村拆迁。实际上都是法律上的征收,拆迁这个概念主要出自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实际拆迁这个概念从2011年2月就不再适用了,统称为征收。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拆迁这个词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因此拆迁和征收是一回事,不论城市房屋,还是农村土地和农村房屋,都称为征收。但是在征收程序上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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