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裁决书丢失怎么查找

2022-12-11 17: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书丢了,可以自己带上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复印法院案卷中的判决书,在复印件上盖上法院档案室的章后,所复印的判决书与判决书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判决书丢失的,可以到裁判文书网查看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根据法律规定不公开的判决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 判决书丢了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