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3岁老人拆迁分了40平方房子,大儿子去世,大儿媳妇个大孙子有义务吗?房子有继承权吗?。老人还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遗产继承
2022-12-11 1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媳妇一般是不具有房产继承权的,但若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即因此这时候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儿媳妇一般是不具有房产继承权的,但若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即因此这时候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儿子去世孙子孙女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儿子继承遗产,如果遗产是明确由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由儿子继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所以需要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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