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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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1 18: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四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会进行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其中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四年。具体规定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