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有哪些规定

债务追讨
2022-12-11 19: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解释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所规定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限额的规定为,民间借贷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
    (一)民间借贷利率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民间借款的利息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否则合同无效。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

    (二)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