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会如何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1 19: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不签署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影响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不签字对于责任的认定依据索赔没有影响,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签字是交警部门的送达方式,一方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