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老人的这个房产过户问题

房屋产权
2022-12-11 20: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糊涂了,一般不能办理过户房产,但其监护人在确实为保护老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出售或过户其名下房产和其他财产。监护人在出售、过户老人房产时,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老人房产过户有赠与、买卖、继承三种方式。赠与或买卖过户需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老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继承过户在老人去世后方可采用。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老人过世后房产的过户需要由房产的继承人携带房产证、土地证、业主档案、 死亡证明、所有子女户口及身份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然后由房产的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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