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是否有赡养义务

赡养
2022-12-11 21: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公婆是丈夫的义务。女性结婚以后仍然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老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人,但是其儿媳并不在其法定赡养人的范围之内,其只具有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并且在其儿媳丧偶之后,其与赡养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结束了,一方无需承担法定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丧偶儿媳一般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但若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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