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1 21: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
    “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通常都是工作满12个月的话工龄为一年。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