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法对哺乳期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养
2022-12-11 21: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这样认定犯罪中的哺乳期:审判的时候,犯罪分子是在哺乳时期,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哺乳期是否算在刑期内,并不是《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关于折算刑期的参考因素。因此,不能单纯以法律一般保护哺乳期妇女而认定哺乳期应算在刑期内。首先,依据《刑法》第
    41、
    44、47条可知,刑期折算规则为:判决执行管制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判决执行拘役、有期徒刑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其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74、
    76、265条可知,若在哺乳期期间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指定居所适用监视居住或被暂予监外执行,则适用《刑法》关于刑期折抵的规定。因此,实际案件中有关哺乳期是否算在刑期内,应参考案件具体情节以及法律关于折算刑期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女子犯罪关于哺乳期主要有以下规定:
    1、哺乳期妇女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哺乳期是自婴儿出后之日起算1年;
    2、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