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公司员工,因工作受伤不能上岗在家休养是否能带薪养伤?

工伤索赔
2022-12-12 01: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单位的规章制度办
  • 农民工因工伤导致骨折的,依据相关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若是因骨折导致员工残疾的(一至四级),伤残人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休养期满后如果没有出勤的,没有工资,享受伤残待遇。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包括: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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