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2-12-12 03: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实现其权利能力的手段。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在开始和终止的时间,享有资格的主体的范围和是否会中途丧失都有区别。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每个人享有的都相同。 公民的行为能力基于一定的年龄取得,10岁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10岁到18岁限制能力,18岁以上完全能力,例外,16岁以上自己能自己养活自己的,视为完全能力,精神病人可能是限制可能是无民事能力人
  •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当于确认了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这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包括自然人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可分为三种: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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