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被追尾了,可以要求对方要车损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2 04: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子被追尾了,对方全责,拖着不赔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被追尾而损坏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的损失包括:
    1、车辆维修费、车载物损失、车辆施救费以及车辆重置费;
    2、营运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3、非经营性车辆,可以请求赔偿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车被追尾表面没事但是并不意味着没有损失,应当到专门的修理厂检查之后,如果确认没事损伤的,可以不索赔,如果里面实际上发生了损伤的,依据实际损失要求赔付。双方就赔偿问题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交管部门予以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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