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完工一个多月,总包迟迟不给我结算,我有合同

拖欠工程款
2022-12-12 05: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 发包人拖延结算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主管部门干预此事,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发包人依法结算应得的结算款。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合同对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约定期限均为28天。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 工程迟迟不结算索要工程款时承包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进行追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发包方依旧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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