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网络上找工作去面试时,被拍了视频,后期未经过我本人的同意,以盈利的目的发到网上,视频一直在转发,给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带来的网爆,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该怎么处理?报警了但是警察说这个事情他们不处理,叫我法院起诉,但是我没有拍我视频那个人的联系方式,该怎么办?现在就是不知道找谁

网络侵权
2022-12-12 06:3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网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拒绝的话,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起诉别人乱发照片的程序:
    1、当事人准备好起诉状;
    2、收集相关的照片等作为证据使用;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上述材料;
    4、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公安机关对于网络诽谤相关举报拒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要求立案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成立的,被害人可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再次提出诉讼;如果理由不成立的,被害人可以投诉立案机关或者进行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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