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婚女儿户口未迁出怎么办,我不想要她的户口,有什么办法能迁出吗

2022-12-12 09:1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出嫁的女儿在离婚之后的户口是可以迁回娘家的,也可以直接迁出原来的户口办一个新的户口本。针对离异一方没有迁移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带齐离婚协议、离婚证、户口本和同意迁入的证明以及迁移申请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结婚不迁户口,小孩的户口的处理办法为:小孩出生后三十天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父亲或母亲户籍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报出生登记。申报通过后就可以上户口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不迁户口的,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亲或母亲任意一方落户。上户口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生子女依法享有,孩子的父母要给子女上户口的,首先准备好孩子的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然后到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经审查后符合上户条件的,会给孩子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