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彩礼钱被前公公借去了,一直不还,也没欠条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12 09: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的彩礼由债务人偿还,但是如果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需要返还。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是公婆借的,属于公婆的夫妻债务,由公婆来还,但由于借钱是为了给儿子使用的,那么应当由儿子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妻子,则不对该债承担清偿责任,但在离婚时需要返还此彩礼,因为彩礼是借的,给给与彩礼的一方带来了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彩礼是公婆借的,属于公婆的个人债务,由公婆来还,但由于借钱是为了给儿子使用的,那么应当由儿子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妻子,则不对该债承担清偿责任,但在离婚时需要返还此彩礼,因为彩礼是借的,给给与彩礼的一方带来了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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