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起诉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因为家庭暴力,我要带孩子,孩子一岁半

离婚
2019-04-26 08:14: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先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婚外情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要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下列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