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是精神病患者长期住院治疗,因为拆迁取消了他的低保贫困,高额的治疗费负担不起怎么办呢

2022-12-12 12:4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
    而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 贫困户住院不是全报销,一般只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二十三条
    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项目,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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