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离婚的,离婚后闺女跟我生活,想给闺女改姓,怎么改,但是她亲生父亲不同意

2022-12-12 12:5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必须要在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孩子的姓名进行更改。因为孩子的姓名是在父母双方的协商下定下来的,那么如果需要更改的话,自然也需要两个人的同意才行。
    如果私自给孩子改名的话,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离婚后小孩改姓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和男方协商,征得对方的同意之后再给孩子改姓。离婚后一方是不能随意更改孩子的姓的,想要给孩子改姓,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且需要对方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了,还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姓这样改:
    1、与男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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