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干活的人把钱都领走了,现在联系不上了,这个可以报警吗?

2022-12-12 12:5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给用人单位干活用人单位不给钱可以报警,但是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调解后还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行为人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通过隐匿财产、恶意清偿等行为,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四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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