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怀孕了打胎男方需要赔偿吗

子女抚养
2022-12-12 14:0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如果是因男方的原因未婚先孕打胎的,能够依法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可以给予其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一、在普遍的观念当中,都认为怀孕了男方需要负责,打胎了可能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这并不一定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在法律规定当中,赔偿是存在侵权的情况下才产生的。而怀孕一般来说并不涉及侵权的问题,而是双方自愿的结果。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那么我们对打开所产生的问题,是否涉及赔偿作如下的一些介绍。
    (1)在离婚前实施打胎手术的,由此产生的手术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住院费用等等,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承担。
    (2)在离婚后实施打胎手术的,若女方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在此情形下,可能不涉及侵权的问题。
    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怀孕打胎男方一般是无需赔偿的,但是男方有过错的除外。另外,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因其怀孕的行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所以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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