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否能结婚

结婚
2022-12-12 14:3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还应当确定双方当事人没有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才可以结婚,如果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依然不可以结婚。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属于无效的婚姻。
    法律依据:当事人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还应当确定双方当事人没有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才可以结婚,如果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依然不可以结婚。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属于无效的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无直接血缘关系,但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不可以结婚。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还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没有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才可以结婚,如果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依然不可以结婚。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属于无效的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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