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具体如何申请征地资料信息公开

征地补偿
2022-12-12 14:3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征地资料信息公开的方式为: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 申请政府公开征地信息的流程是:公民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写申请书,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被申请的部门进行答复。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向政府征地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公民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写申请书,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被申请的部门进行答复。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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