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还完贷款的房子能否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2 14:3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贷没有还清,双方可以先还清房贷再分割房屋。如果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可以将房屋分给登记方,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再由房屋所有权人继续还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贷款购买的房屋没有还完贷款是不能过户的,所以分割房屋的时候最好将房屋分割给登记方,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先协议分割,等贷款还完再过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分割方式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贷款构买的,房产和债务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分割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结婚后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债务也归不动产登记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