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开庭后判决书多久下达

刑事辩护
2022-12-12 15:1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案件开庭后最迟六个月之后判决书下达。法律关于审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民事案件开庭后,下判决书的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过,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的时限作了明确规定:
    1、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
    2、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开庭后出判决书的时间,只是对案件的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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