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办理结婚证需要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2-12 15:4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994年2月1日以前当事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没有办理结婚证也算夫妻,需要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在此之后共同生活的,并且没有办理结婚证的,那就不属于夫妻,不需要去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是没办法离婚的。未办理办理结婚登记,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开;单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致使结婚证丢失损毁的,可以先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没有领结婚证,不能离婚,也不需要离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只要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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