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星期六日总是调休但是我劳动合同上写的星期六日是算加班,他们把那个休息调到星期一星期六还要上班但只给一倍,这个经常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2 15:5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星期六星期天属于休息时间,那么上班算加班。如果不属于上班时间,则属于加班。加班指的是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继续工作的。所以需要看是不是上班时间才能知道。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劳动者在周六日上班,如果是单位安排其加班且没有补休的,有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至少要是劳动者日常工资的两倍。但如果单位安排补休的,则没有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制度中没有规定星期六上班,但是单位安排员工在星期六履行工作任务的,属于加班;单位应当支付给员工加班工资;如果单位的日常工时制度中有相关规定的,则不算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