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挂名法人代表有哪些权利

2022-12-12 16:1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挂名法人代表拥有的权利如下:
    1、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法律性文件或者审核资料的权利。
    2、代表公司与其他公司、单位签订合同的权利。

    3、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挂名法人代表,如果不具有过错或者没有违法情形的,可以依据其所签订的协议来免责。实际的责任,根据挂名协议的约定或者免责条款的内容,由公司或者实际的负责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挂名法人代表的免责方式:挂名法人代表有约定协议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法律规定,挂名法人,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法人法人代表一般代表法人,需要承受公司的责任,但有协议免责的法人代表可以免除相关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