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签了一个欠条,但我现在感觉不对,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12 17: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其中应当包括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债务的具体信息,偿还的方式和具体期限等内容,且签订该欠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当事人之间因为欠款纠纷要签订欠条的,应当注意正确的欠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借款的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欠条数目不属实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欠条或者修改数目,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数目不属实,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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