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撤销可以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的情形包括:主要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