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业病诊断,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索赔
2022-12-12 18:5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料: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 职业病诊断资料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
    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下列资料: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病史的书面材料;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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