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去逝了,我妈还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嫂子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赡养
2022-12-12 19:0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的所有子女都过世或者没有赡养能力,那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与男女身份无关,同理女儿也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在以下情况下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对子女已经死亡、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法定赡养人包括有成年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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