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追尾了,对方全责。拒绝赔付因修车产生的误工费,交通损失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2 19:4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尾全责有误工费赔偿是合理的,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但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收入的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我车被追尾事故方不应该赔偿误工费。因为原则上只需要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并不会支付其他任何附加的费用,车辆追尾但是车子上并没有任何人受伤的情况下,要求赔偿误工费就是不合理的。
    可当事人驾驶的是营运性质的车辆,追尾导致没办法正常通行的应该赔偿停运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追尾了我全责对方要求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是合理的。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