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2-12-12 21:2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丢了租房合同的,房客可以及时联系房东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者复印,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房客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把合同丢了应该采用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印出租人或者其他合同当事人的合同;
    2、若租房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可以到该登记机关请求复印其保存的租房合同,并加盖印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当事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与个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当事人可以及时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补签或者对原合同进行复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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