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押一付一的房子,住了半个月让交房租,不交让清理东西,合同上有让提前半个月交下个月房租,但是不准备续租了,请问剩下半个月可以继续住吗?

房屋租赁
2022-12-12 21: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租客在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后可以继续租。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可以不租,但是签订合同签订时支付的押金出租人可以不予退还。押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只有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也就是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才能要求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租赁合同并不是期限满了才能签第二次,双方协商同意就可以提前续签。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续签的,则要等到期后,看对方是否愿意续签,如果还是不愿意续签的,则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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