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干了一个月的寒假工,干完最后一天,走的太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到第二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发给我工资,我找他们问了,他们说我是自动离职,还是单方面撕毁合同没有工资,我觉得很不甘心,干了一个月白干了,求高手帮个忙,有没有办法要回工资。

2018-08-03 08:0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怎么讨薪?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5、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6、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7、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8、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单方撕毁合同对方可以要求你履行合同,可以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无论和谁签订了合同,只要和对方在法律上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且合同没有违反法律,上方在自愿前提下公平签署合同,那么合同都具备法律效力,合同内容所规定的事情大家都要去做。
      在我国法律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有能力以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在此次事件中,只要对方没有违约行为在先,单方面撕毁合同一定是要负担法律责任的。对方可以控告,并且胜诉可能几乎肯定。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合同法amp;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以上是对“信用违约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怎么规定的。
    ”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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