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别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2 22:4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是指赔偿应当取得且可以职得而由于违约事实的发生没有取得的利益的范围。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间接损失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主要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被侵权人需要提供可得利益的证据,才能主张间接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间接损失是赔偿。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在我国民法规定中,一般实行填补原则,即赔偿应当填平损失,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
    在合同责任中,违约者既要赔偿直接损失,也要赔偿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