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期间属于共同财产的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3 01: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
    2、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
    3、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不是一定都算共同财产。若同居双方当事人规定财产均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财产均归各自所有,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同理,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一般也应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解除同居关系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同居期间的财产通常不属于共有财产。同居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共同购买的物品,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是是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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