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大女儿五岁,小儿子一岁多,想儿子给女方,儿子给男方。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对女方有利

协议离婚
2022-12-13 03:4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有以下内容
    1、要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3、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4、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明以下内容:第一:写明双方自愿离婚。 防止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被欺诈或被胁迫的情形。 第二: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截止时间;同时,尽量约定清楚探视的时间,探视的具体方式。
    第三:写明财产分割,首先写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其次写明这些财产具体怎么分配。 第四: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等。
  •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属权应由双方协议决定,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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