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母亲放弃遗产继承,婚姻存续期时父亲的债务是否要还?

遗产继承
2022-12-13 05:0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如果子女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话,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的债务,没有继承的话,是可以不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对于父亲去世的欠债,属于继承人的子女有义务偿还。如果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那就需要承担债务,继承遗产也就意味着要将债务一起承担,但是,一般都是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遗产比债务多,那么偿还完债务的,剩余的就可以继承。
    如果遗产比债务少,多余的债务不用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在丈夫死后,其债务可以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但是继承人在清偿时,需要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