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夜间之外的时间声音超过65分贝算扰民吗

业主维权
2022-12-13 06:1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晚上22点至次日6点超过规定分贝属于扰民。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属于噪音污染,居民所处的地方出现以上范畴之内的行为属于扰民。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 法律上噪音扰民的界定方式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以上、夜间50分贝以上;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以上、夜间45分贝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六十条
    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 噪音扰民是50-65分贝以上。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在22点至晨6点之间超过50-65分贝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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